揭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实际以各区县公告为准)。
各区县受理单位联系方式(点击单位名称可查看更多,部分区县支持线上办理):
单位地址电话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股进贤门大道东段榕城人社局主楼4030663-8623124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局普宁市金凤园67号普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0663-2224093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揭东区曲溪街道206国道中段常进路人社大楼102室0663-3263423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揭西县人社局413室0663-5591335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县人社局0663-668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