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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6-18 17:53:03

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的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房租发票

4.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存折

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工作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还需另外提供:

1.单位出具的工作地证明

2.职工工作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无住房的证明

3.所租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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