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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10-19 19:31:02

办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办理材料

新单位参保:

1、《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核对);

2、由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或完税凭证(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的办事窗口;

2、审批:在资料、手续齐全情况下,给予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网上办理:

1、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出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

2、网上预受理: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预受理,进行正式受理;

3、受理: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受理,采用电子化方式验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审核办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4、审批办结:工作人员对办件进行审批办理;

5、领取结果:办事人收到办结通知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连同其它纸质申请材料一起送达实体窗口。

办理地址

江门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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