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吉安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吉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但不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
2、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房、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非房屋类:
吉安非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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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1、在职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的,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以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吉安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吉安非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4、实行破产、解散、改制的单位职工,可持相关证明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5、职工申请委托还贷提取,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协议履行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提取年度对应月依据协议确定的委托顺序依次为委托人代办提取,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提取资金划入委托人联名卡账户;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按年手工提取。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购买住房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再次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必须间隔5年。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尚不足的,在征得被提取人同意后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提取之和不得超过购房的总价款;
2、提前还清全部购建房贷款(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但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最后一次的还本付息数额;
3、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或房租加物业管理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20%)×12或提取额=(月房租+月物业管理费-月家庭工资收入×30%)×12;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每半年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以弥补差额。
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不低于500元的余额
全额提取:
吉安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截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系统反映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1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的,截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系统反映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2年内;
2、购买存量房:截止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时间1年内;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截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政府批文)载明的时间3年内,提取额截止到建房当年的累计归集额;
4、拆迁异地安置重建自住住房:截止政府批文载明的时间3年内,提取额截止到建房当年的累计归集额;
5、单位集资建房:截止集资建房合同(协议)签订时间1年内;
6、棚户区改造建房:截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签订时间1年内;
7、大修自住住房:截止政府批文载明的时间1年内。
8、提前全部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的,截止银行提供的全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凭证时间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