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
长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6033515
问:单位录用新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答:单位录用职工分两种情况,一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调入新单位的,由新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从发放工资当月为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