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个体户雇员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新开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近期三个月内某月份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地方税务专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完税证》、《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一式三份;
(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份;
(六)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过5%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一份。
(七)设立届满一年的单位新开户时,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的各5%执行。一般情况下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不得提高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方式
现金或转账。
三、办理核定额、汇缴手续
(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前已成立但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开户时执行5%的缴存比例。
(二)新成立的单位,可在单位注册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
(三)单位应当在每年4月至6月进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年度核定工作。单位应填写《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请报表(表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表二)》。单位需带磁盘或U盘到受委托银行下载批量处理磁盘文件格式,并填写相关内容后连同表一、表二送受委托银行。
(四)单位增加人员或减少人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五)单位办理补缴以前月份停缴的住房公积金时,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补缴当年部分的,直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跨年度补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办理缴存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准予登记的,单位应当自核准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准登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