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个体户雇员缴存比例是多少?
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目标任务。全省高校要坚决完成省征兵办赋予的年度征兵任务,其中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不低于15%,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高校大学生征集人数要比去年有明显提高,其中大学毕业生征集人数不低于粤征〔2020〕7号文件要求。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大学毕业生要确保全部入伍,确保征集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2.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省教育厅成立高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高校征兵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征兵工作站作为高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可与武装部合署办公。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征兵工作站站长,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负责征兵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3.压实高校领导责任。省委教育工委将毕业生征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是否完成毕业生征集任务作为述职内容。征兵工作结束后,通报高校完成任务情况,未完成任务的高校,主要领导要向省委教育工委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且进步幅度不明显的高校,省委教育工委将视情约谈主要领导。
落实激励政策
4.完善研究生升学政策。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含在服役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退役2年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扩大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从2021年起,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接下达至有关高校。
6.放宽专升本条件限制。从2022年起,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7.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除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国家、省禁止转专业的情形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免修相关课程。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及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课程赋分要体现激励性。
9.入伍经历视同实习经历。除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等有特殊要求的外,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搞好征兵宣传
10.深入宣传发动。各高校要将征兵政策法规学习纳入高校教学计划,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内容。要组织辅导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骨干深入大学生群体,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精准宣传发动,确保征兵宣传进教室、进宿舍、进操场、进食堂,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1.创新宣传手段。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工作、网上教学和校园招聘抓紧抓实宣传动员,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新技术, 制作宣传视频和海报;采取现场咨询、巡回宣讲、网络展播等手段,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解读,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12.讲清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可获得津贴费、退役金、家庭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大学生学费资助、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可享受国有企业招聘、落户等优惠政策。
强化示范引导
13.优先培养入党。各高校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备党员时,将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考评体系;在研究退役复学大学生入党申请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优先培养入党。
14.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高校要重视发挥退役复学大学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军事素质、遵章守纪、管理能力、服从意识等方面的优势,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学生军训教员等方面优先考虑,增强退役大学生的获得感、自豪感,带动引导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有突破性、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