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个体户雇员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或信用卡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不予贷款);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在惠州(含县区)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购买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才可申请
(六)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效为: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首期的购房款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
(七)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无作为保证人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八)购买预售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中约定首付比例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照约定执行。如有组合商业贷款,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不一致时,按照两者中取高者进行确定;
(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十)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十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的,须提交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房屋价值应在房屋评估价值与《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
(十二)同意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十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3、身份证
4、户口簿
5、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丧偶证明
6、申请人供款帐户
7、房款首期付款《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8、《商品房买卖合同》
9、《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0、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
11、房产价值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12、证明还款能力资料(个人实际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①《收入证明》 ②工资流水 ③个税纳税证明
13、担保人需提供的材料(借款申请人为非惠州市户籍需提供)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丧偶证明 ③《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④《担保人声明》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2-2731177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三新北路31号
惠州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30万元,双职工最高50万元。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3、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贷款利率:1-5年(含5年)贷款利率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