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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告(2022年6月)

来源:互联网 2023-02-16 07:31:02

点击查看:》》2022赤峰疫情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2年6月19日更新】

点击查看:》》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5号

【2022年6月8日更新】

中心城区人员(含市外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赤,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同意,并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赤。

点击查看:》》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9号

【2022年6月2日更新】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7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端午节”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将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返)赤

倡导在市内、市外的广大市民“端午节”期间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离赤、不返赤,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和市外口岸所在县(市、区、旗),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

二、严格来(返)赤人员管控

(一)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第一时间在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赤人员,返赤前须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报备,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上海市、北京市、二连浩特市全域(含途经)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赤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隔离第3、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四)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赤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或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抵赤后须先行居家健康监测,于第3、5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动。

(六)上述以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赤人员,在入赤第一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可有序流动。

(七)市外口岸地区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赤,确需来(返)赤的须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参照高风险地区来(返)赤人员管理。

(八)对市外口岸地区来(返)赤的非高风险岗位人员,除“落地”核酸检测外,在抵赤后第3、5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5天核酸检测证明出具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九)“两站一场”、防疫检查点要严格按规定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扫描“落地码”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

(十)对通信行程卡带星号、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在车辆到达我市24小时前向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村嘎查)报告。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村嘎查)派人持相关证明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因特殊情况短时间内不能离开的,所在社区(村嘎查)要每日监测健康状况,严格限制活动范围,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一)市外大学生返乡前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嘎查)报备,返乡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对提前24小时报备的疫情发生地高校返赤大学生,免收集中隔离和转运费用;对未提前报备的,正常收取集中隔离和转运费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线下会议、培训、展销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缩小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要提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提倡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和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及餐饮、修配、住宿等服务场所严格落实验码测温、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客流疏导,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扎堆聚集。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

(二)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要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要落实“限量、预约”等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实行错峰出行、错峰游览。做好无接触购票,加强园内提示和游客疏导,严防人员聚集。

五、加强个人防护

(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健康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

(二)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静置区管理”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主动完成同源加强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六、倡导有奖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进行举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详见《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对不主动报备、不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故意隐瞒行程、造谣传谣、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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