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离休退休)
账户利息
1、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2、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结计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结计利息。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注: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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