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离休退休)
基数调整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2、单位应于每年3月30日前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按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职工月缴存额,自1月1日起按新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www.hagjj.com),注册单位会员,点击“缴存基数调整”功能进行在线调整。
5、调整完成后,填制《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登记表》并打印《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执行。
推荐阅读:
淮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转移
淮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利息
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点击进入:淮安公积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