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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安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原文)

来源:互联网 2023-04-27 07:38:0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上报征信部门。

三、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人,本年度单方缴存人可按全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提取,双方缴存人可按全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4000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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