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离休退休)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仍为12%;企业、其他类型经济组织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8%-12%。
调整期限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3368元。
【拓展内容】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组成
(一)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车改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特岗津贴、第13个月工资、按规定发放的奖金等。
(二)其他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第13个月工资、按规定发放的奖金等。
(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