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离休退休)
事项名称:购买二手住房提取
实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自愿缴存人。
申请方式: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或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手机客户端在线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提取申请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房屋所有权。
申请材料: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税收缴款书;
3.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表单填写:网上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购买住房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窗口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表。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窗口实时办结。需要核查认定的或网上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批结果。
收费情况:本事项不收费。
网上办理流程:填写申请信息——>拍照上传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批——>提取款项转入银行账户。
窗口办理流程:现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提取款项转入银行账户。
有关说明:在本市以外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因暂未联网应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在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原件。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拍照上传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住房公积金提取款项转账账户应为提取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建行、工行)。
同一套住房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房屋过户交易,则自第二次交易起,职工以购买该住房为事由提取的,应当自其购房行为发生日期间隔12个月以上。
特别提醒:使用伪造的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书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按个人失信惩戒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暂停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将其失信信息推送征信机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