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衡阳市本级职工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衡阳计划生育医疗费申请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原件单位核对并盖章);
2.医疗费用发票;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出院小结和疾病诊断书;
5.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妊娠期间转移医保关系,或者产假期间转移医保关系的,由住院分娩出院之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按照本地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含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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