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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书,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
入川备案企业报送人员的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
勘测设计企业: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
施工企业:应具备住建部新资质标准中的总公司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监理企业: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咨询企业: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②安全负责人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质量负责人
具备质量(检)考核合格证书
④入川负责人
⑤建造师
⑥ 施工员
设立分支机构承接在川承接公司前如何成立分公司
成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一.首先是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公司成立后,需以分公司为主体,办理入川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