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专落户新政依据是什么
线上提取:
申请人至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杭州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以下渠道进行网上申报。
1、中心个人网厅
2、杭州办事自助机
3、杭州办事服务APP
4、浙里办APP(住房公积金)
5、杭银直销APP
6、工商银行APP
7、杭州租赁APP
操作流程:
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点击进入
假如要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进入个人网厅→提取业务→申请提取→住房消费类,选择“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点击“下一步”,会出现“申请提取 ”和“公租房转账 ”两个选项。
①申请提取
客户满足连续缴存 3个月 在缴存地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可通过此功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客户选择该提取原因点击“下一步”将自动联网核查当前住房情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您具体信息,满足提取条件的,则自动进入提取确认界面,完成该笔提取。
温馨提示:
系统自动计算可提取额并展示当前账户余额,及本次提取的租赁区间。
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对联网核查结果、系统显示的租赁区间及计算的可提取额等存有异议的,需提供相应资料至中心柜面处理。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分中心存在资金账号且有余额的,网上目前无法办理提取,需至中心柜面处理。
②公租房转账
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 ,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租房承租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申请人),因支付公租房租金,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注:目前仅对杭州市级公租房提供此项业务办理。每人仅能对指定一套房屋办理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或公租房按月转账,且成功办理登记的房屋,不得再至中心办理相同提取条件的一般提取。
在页面中录入承租人本人转账银行相关信息和公租房合同编号,点“确定”提交系统处理,对于转账银行信息录入有误、公租房合同号不正确、获取租赁房屋信息异常等情况,系统无法处理成功的,根据提示信息予以更正后再次提交,存在异常情况提示需至中心柜面处理的,请至中心柜面处理。
线下提取:
职工到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杭州银行网点办理租赁提取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