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一览(附流程图)
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招聘
本次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393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点击下载:岗位表
部分岗位名单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且被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本次报考年龄4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主动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传真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