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哈尔滨热门资讯 > 哈尔滨社保资讯 > 哈尔滨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哈尔滨门诊慢特病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2023-02-28 04:44:03

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自受理送件日期起2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费用汇入指定银行指定收款人的存折(卡)账户。

(三)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

(2)医疗费用票据;

(3)医疗费用明细(透析患者须提供血透记录单);

(4)异地特殊门诊备案表复印件。

注意事项:(1)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材料均需加盖医院专用章;(2)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四)报销标准:待遇支付标准按照本地标准执行。

(五)报销咨询:0451-1239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哈尔滨门诊慢特病报销哈尔滨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哈尔滨门诊慢特病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上一条:2022哈尔滨市职工零星医疗费报销地址+电话 下一条:哈尔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