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宾县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集中参保缴费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预缴费制,原则上,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温馨提示:过了集中缴费期也可参保缴费,但缴费金额会增加且有90天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建议您在集中缴费期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筹资标准及待遇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纳380元。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一般居民,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纳38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需缴纳1020元(个人缴费380元及财政补助640元均由个人承担),并自缴费之日90天后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本须知中的城乡居民指普通居民,符合政策规定且经哈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享受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