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2022-08-14 04:15:38
个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4、商标400*400黑白LOGO。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个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个人申请商标注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个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个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公司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是商标本身的条件,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是《商标法》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识,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是申请注册主体的条件,申请注册的主体应是依法成立并存续,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大陆地区的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还应当具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第三是申请手续方面的条件,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并且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
二、注册商标流程
1.确定申请人信息,即以谁的名义提交此申请;
2.确定商标申请信息;
3.签署代理委托合同及相关文件;
4.我司向商标局进行递交;
5.由商标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一系列的审查,直至审查结果下发。
根据以上详细内容的介绍,对于公司注册商标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我们已经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除此之外,我们还对注册商标的相关流程办理进行了额外的介绍,希望以上内容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请大家继续关注大信云。
商标申请前要先查询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商标是否已经被注册,根据查询情况及时作出修改,提高申请成功率。
显著性
一个商标必须要具备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他构成要素,使得商标可以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所以为了使商标具有显著性,商标的设计尽量要主题集中,便于识别。
商标要分类注册,可以多注册几个类别
商标的划分有45类,前34类为产品类35-45类为服务类,注册商标要分类申请,申请时注明要在那一类注册,法律只保护申请注册了的哪个类别。所以为了保护商标,应该把涉及到的类别都注册。
商标要好好设计
商标的设计涉及多个领域,通常要把握好几个要素:
①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商标越是与众不同,就越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一个过于复杂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不能产生感观印象;又如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因字母的数目有限,不宜被一家独占;再如普通称谓等等,这些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商标的识别作用。
②商标设计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使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和图形。
③商标设计要改变偏重写实的倾向,提倡多使用无特定含义、有独特性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如“浪奇”、“COLGATE”等,这些商标具有独特性、显著性,易于获准注册。
④商标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符合消费者的心理,杜绝不良文化影响的产生。
⑤商标设计要有艺术性。设计的商标要易读、易看、易记、简单明确,给人以美感。
企业商标注册的时间:进入商标局后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形式审查,约20天的时间,通过审查的,核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商标网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申请信息;
第二部分是等待实质审查,5个月左右的时间;
企业注册商标需要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商标图样 、商标注册委托书签章(大信云提供)。
以上是深圳商标注册电话,企业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介绍,更多深圳企业怎样申请美国商标_注册美国商标需要什么资料,欢迎咨询大信云。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傍名牌”“蹭热点”等恶意注册行为有什么区别?又如何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
根据我国《商标法》法律条文中,没有关于“恶意”的定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相关规定散见在《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等多个条款中。一般认为,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按照所侵犯利益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即“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公众人物姓名等以损害或者攀附他人商誉、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为核心特征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另一类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即“批量申请”“圈占资源”等以扰乱或冲击商标注册与管理秩序为核心特征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两种类型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既有区分,也有关联。《指南》明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中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是指“申请人并非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提交大量商标注册申请,缺乏真实使用意图,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中的“恶意”是指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商标和意欲借此牟利的意图,与“恶意抢注”中的“恶意”并不相同。“傍名牌”“蹭热点”等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仅损害特定主体的民事利益不涉及损害公共利益的,应适用相对理由条款予以规制,不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规制情形。当然,如果恶意抢注商标数量较大,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则应同时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予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