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育津贴申请时间规定
一、2020年贵州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0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三、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文第一条调整,按下列年限调整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养老金倾斜调整年龄段划分(在前文基础上累加)
(一)年龄阶段划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
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
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
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