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育津贴申请时间规定
从2008年9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 6周岁以下的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1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
2、 6周岁至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或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51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
3、 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含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80元;
4、 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10元;
5、 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230元;
6、 低收入老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 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补助140元。
7、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温馨提示】
贵阳(guiybdb)开通贵阳医保查询啦!扫描右边二维码,发送【10】就可以轻松查询贵阳医保个人账户、缴费明细、缴费年限以及养老保险账户啦。顺便还会解答关于医保办理、医保转移等难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