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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来源:互联网 2023-05-30 14:25:02

2022年9月7日 | 外来人员到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防控要求

确需要返回或必须出行的,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或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

如果您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要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要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区域、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属地级市旅居史,要实行“三天两检”;

如果您是从贵阳市花溪区、南明区、云岩区等中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区域来返人员,抵六后须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如果您7日内曾有过西藏、新疆、成都旅居史,抵六后须落实“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

如果您7日内有海南旅居史,抵六后须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实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主动查看是否收到健康码“弹窗提醒”,或健康码出现“黄码”“红码”,如有以上情况,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1月27日 |六盘水市针对贵州省安顺市疫情防控提示

1月27日,安顺市西秀区发现了1例外省返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特提示如下。

一、请2022年1月25日7时至16时9分,与安顺市新增省外返黔确诊病例同乘高铁G1321次列车的乘客,第一时间主动向辖区疾控部门和社区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配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二、请1月24日以来与安顺市新增省外返黔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三、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息登记、随访检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工作。密切关注自己健康码变化,出现“红码”“黄码”情况特别是与本轮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请立即向所在村(居)、工作单位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观察、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组织、不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尽量减少在医院、商场和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居史、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汽车。

五、请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发生地区。必须要出行的,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要求,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返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六后,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2022年1月18日 |六盘水市针对广西崇左市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崇左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1月2日以来有广西崇左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酒店(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1月16日起,从广西崇左市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月2日以来从广西崇左市低风险地区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来(返)六前须依托“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的(来)返六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实行管控;

低风险地区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六,并在抵六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1月2日以来从广西崇左市来(返)六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2022年1月15日 |六盘水市针对上海、杭州、珠海市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这三起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三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13日起,从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愚园路228号及这三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2021年12月30日以来从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或有与这三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30日以来从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来(返)六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建议返六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六,并在出行前依托“贵州健康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乡镇)进行申报;在抵六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12日 | 六盘水市疫情社会防控组给2022年春节来(返)六朋友的温馨提示

一、做好出发前准备

1.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和“健康贵州”“贵州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省内疫情防控措施。

2.如非必要,建议不要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如一定要前往,建议提前了解到达途经地及目的地的防控措施要求。

3.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提前准备好出发地和目的地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以便能快速通行。

4.准备好途中需要的口罩、消毒湿纸巾、手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二、进行个人健康申报

1.乘坐高铁、火车、客车、私家车、飞机等方式,从省外进入贵州的外省籍人员以及去省外后返六的人员,应当在进入贵州前 3-5 天完成申报,最迟不超过入六后 12 小时。

2.来(返)六个人健康申报原则上由本人申报,本人不会操作的,可由属地基层组织、所在单位、亲戚朋友等其他人帮助或者代为申报。

3.申报流程。打开微信→点击“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入 “健康申报”菜单栏→填写个人信息、入黔出发地、来黔居住地、 健康状况等信息→及时提交。

三、旅途中注意事项

1.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不摘口罩。摘、戴口罩时进行手消毒,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面。

2.用餐前、接触公用卫生间水龙头、门把手、座椅扶手等公共物体后,要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和消毒,未经清洁消毒时避免接触自己口鼻或眼部。

3.途中候车、候机、用餐时,最好选择在通风、人员稀少的地方,与其他旅客隔位就坐。

4.途中就餐、进食时注意与周围的人员错时饮食,避免同时摘下口罩用餐带来的风险。

5.在交通工具或候车室落坐后,可用消毒湿纸巾对座位扶手、小桌板等高频接触的物品进行擦拭消毒。

6.如您有吸烟习惯,在旅途中,不建议在密闭吸烟室吸烟,尽量选择在露天、通风、人员稀少的地方吸烟。

7.注意观察周围人员的健康情况,如发现周围人员有咳嗽、咳痰等症状,应尽量远离。

8.途中若自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乘务员寻求帮助。

四、到达目的地后

1.及时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疫情报备点报备,并按照当地的防控要求实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朋友们,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3.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请春节期间拟来(返)六人员积极响应个人健康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未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逃避,拒不配合防疫、检疫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的,对因瞒报、谎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2年1月9日 |六盘水卫健局针对天津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天津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8日起,从天津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25日以来从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25日以来从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来(返)六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的,请提前向返六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六,并在抵六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一、境外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境外(不含澳门)来(返)黔人员。

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进行,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下同)”的原则进行管控。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社区(村、居)提供“二对一”管理服务,前7天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生活不便的,可固定一名家庭成员照顾生活起居,后7天确需外出的,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在黔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同一集中隔离点完成14天健康监测。

对在省外入境(不含澳门)的来(返)黔人员,如在省外集中隔离不满14天,入黔后先补足14天集中隔离(时间自入境之日起开始计算),再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从境外非法偷渡进入中国内地的人员。

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即: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国外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外,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的,可有序流动,不再进行隔离;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以下简称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下同)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抵黔后立即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在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第1次核酸采样24小时后,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就近检测点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完成采样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3.“点对点”流动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且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住所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期间,须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抵黔后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两点一线”前往住所或酒店等待检测结果,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如交通场站未启动分流检测预案,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交通场站启动分流检测预案,第1次检测参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进行。第1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执行。

三、其他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入黔后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来(返)黔人员。

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交通场站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抵黔后在当地乡(镇、街道)登记。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

在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密切接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者)。

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者)。

根据密接者的核酸检测结果落实管控措施。

1.密接者在集中隔离期间,前4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者在第1、4、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

2.密接者前4天有阳性检测结果,其次密接者立即按照密接者进行管控。

五、有新冠病毒感染史的在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14天集中康复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年健康随访”的原则实施管控。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对其进行1年期健康随访,前3个月每半月检测1次核酸,之后按月开展核酸检测。

六、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发热病人、健康“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此类人员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发热病人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擅自前往药店购买服用退热药。零售药店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热药。

七、我省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措施

(一)省内群众出行要求。

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尽量避免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省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要求。

在落实前一条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人员出行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如省内发生本土疫情,风险区域划定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

(一)会议活动举办要求。

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举办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

(二)集会宴会相关要求。

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弘扬节约风尚,“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集会活动。各地要科学规划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严控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家庭聚餐聚会等建议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和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九、坚持不懈做好个人防护

(一)非必要不流动。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在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强化个人防护。

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三)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病亡的发生。60岁以上老年人是易感高危人群,容易发展为重症,疫苗接种应做到“应接尽接”。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老年人补种、加强免疫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

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因瞒报、谎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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