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育津贴申请时间规定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间人员调转、新参保、续保、终止参保、在职转退休等,需进行社会保险关系变更。
1.新参保、续保、停保:
单位持本级或上一级人事部门调令复印件、《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填写《贵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2.终止参保(死亡):
单位持参保人员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贵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3.在职转退休:
单位持《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或《企业参保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临聘人员),填写《贵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征缴三部
办理地址: 南明区都司路80号
咨询电话:0851-85873670
1.每月1日—15日,为单位申报办理本月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的时间;
2.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
3.表格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字体端正、清晰;
4.表格中的相关项目必须填写齐全;
5.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随意涂改的表格不予受理;
6.申报的表格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申报所附的档案复印件需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报告,须按照A4纸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