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
贵阳热门资讯 > 贵阳社保资讯 > 贵阳社保政策 > 正文

贵州居民医保临时省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来源:互联网 2024-01-04 08:44:06

贵州居民医保临时省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根据《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自1月1日起,

贵州临时省内异地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60%。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的计算规则,按照统筹区规定执行。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的,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各统筹区合理设定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合理拉开差距。统筹区现行规定中,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较省内住院待遇有所降低的,经备案和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备案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关键词:贵州医保省内异地报销比例贵州医保报销支付比例贵州居民医保临时省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上一条: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选择题101-150) 下一条:贵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