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育津贴申请时间规定
一、贵阳市失业保障政策
(一)失业人员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自2019年12月起,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二)失业农民工
被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失业保障补贴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1611元/月;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89元/月;
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695元/月。
四、所需材料
线上申请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线下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2.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六、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线上填报申领信息(或携带申领材料线下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七、受理机构
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