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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漓江学者选聘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8-08 13:57:05

选聘条件

(一)设岗单位申报条件

1. 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2. 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

4. 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能够给桂林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

5. 具备《桂林市漓江学者培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设岗条件;

6. 同一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设置岗位。

(二)漓江学者申报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 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甚至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3.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调攻关;

4. 能对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年龄条件;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漓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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