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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工会社会工作力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兴安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会社会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专业要求为会计专业(持会计证)和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国共产党党员及有基层工会工作经历(基层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9日下午18点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到县总工会办公室。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七、考试安排
考试方式及时间:以电脑操作方式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电脑操作、基础办公软件应用以及电脑办公文件材料的撰写。考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面试地点为兴安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考试总分的计算:电脑考试成绩拟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下班前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电脑考试分加面试分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分。
考察人选的确定:从考生总成绩分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上级工会关于工会社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精神另行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兴安县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蒋婷联系电话:0773-6222765。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