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桂林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企业人均缴费基数以申报期内最后一个月该企业人均缴费额度为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补贴期限
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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