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申报单位(人才)范围:
(一)申报单位(人才)应属于科技类企业,且引进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在本辖区内,具体是指:越秀区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以及经区科工信局认定的健康医疗和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
(二)有关说明:越秀区内的中央驻穗及在省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纳入越秀区总量控制类指标使用范围。
人员入户条件:
申报人员须无犯罪记录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企业引进人才须为核心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丰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骨干人才: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已在本区引进单位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成立不足2年的单位以及重点引进的企业高管人才需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申办材料:
(一)遴选申报材料(企业及申报人须据实填报,复印件无需提交原件核对,由企业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1、越秀区单位申报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越秀区单位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引进人才公示情况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越秀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分值自评表》(附件3),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参加社会服务证明材料等;
(二)个人入户材料
按广州市人才引进业务的申报要求提交办理材料(附件4)。
办理流程:
(一)申报
9月5日前,申报单位提出引进人选,提交遴选申报材料(同时报送附件1电子版)和个人入户材料,具体受理部门为:区科工信局高新技术科。
(二)初审
区科工信局对遴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进行排序后填写申报汇总表,连同申报单位的申办资料于9月15日前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推荐本区其他需要重点扶持的企业(单位)和特殊人才的,另需提交书面意见。
其他要求:
(一)对年龄或年限有要求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申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所在单位申报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申请;已经入户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申请。
(四)今年申请入户但未获得入户指标的,明年申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单位联系人可加入越秀区2020年越秀区入户遴选QQ群736432968下载表格、模板等入户材料。
联系方式:
承办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蒋启盛,邓淑青
联系电话:37623591
邮箱:24487391@qq.com
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附件下载:
附件1:越秀区单位申报使用2020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单位引进人才公示情况表.doc
附件3:越秀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分值自评表.doc
附件4:个人入户材料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