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2020广州南沙区境内骨干人才奖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条件】
(一)骨干人才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上一年度统计关系在南沙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法人单位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南沙区领取营业执照且有独立场所,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并且依法向南沙区纳税,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二)骨干人才奖还适用于统计关系不在南沙区内的金融机构和在其中工作的人才。所述金融机构是指下列机构:
1.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准牌照或备案的金融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公司、证券期货交易平台的专业子公司、分支机构、功能性区域总部和专营机构(含银行分支行)。
2.南沙区重点扶持发展的特色金融企业,包括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技资基金、商业保理、金融科技、金融投资或控股类、融资担保以及小额贷款公司。
(三)骨干人才指就职于南沙区重点发展领域的以下人才:
1.南沙区范围内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包括经广州市认定、南沙区认定的总部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2.南沙区范围内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3.区重点发展的航运物流、高端制造、金融商务、科技创新、旅游健康等领域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4.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高层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或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力量。
5.在南沙区范围内创新创业发展的港澳及外籍人才。
6.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其他重点发展领域人才。
(四)骨干人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上述第(四)项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可跨地区合并计算。
2.每年在南沙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上一年度税款所属期为准,需缴纳至少6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