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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广东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来源:互联网 2022-03-19 08:50:55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

广东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车主朋友:

1、广东在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违必纠、有违必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警告处罚也属行政处罚,切莫心存侥幸。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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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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