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广安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广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重大疾病与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
6.因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房屋类:
广安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广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额提取:
1、因工作调动、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等原因离开本市的。
3、因辞职、辞退、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等情况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离休条件的。
6、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无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广安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