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单位和职工信息变更业务,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提交分中心审批。
3.新安置的军转人员从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按本单位相同职级相关工资组成计算。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8号
电话:5551060、55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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