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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赣州残疾人就业申报对象

来源:互联网 2022-11-29 14:27:02

一、申报对象 

 12月底以前在赣州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上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在本市缴纳的,均应向赣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残疾人职工安置情况。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申报审核期 

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7月15日。

(二)审核认定期

市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应在7月15日前,审核认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反馈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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