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免费乘坐细则公布
货车备案通行申请
一、福州地区的企业载货汽车需要在城区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福州”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模块网上备案,并按系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备案、未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和现场执法的形式给予处罚;
非限行区域和道路不受通行时间和路线限制。
二、操作流程为:“用户注册登陆一分类添加车辆一网上备案通行一自动推送通行时间和线路”。
三、渣土车(重中型自卸货车)运输企业自行注册账号和添加车辆信息,需进入限行区域和道路的,由市城管委进行网上备案通行操作。
四、企业重中型载货汽车(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渣土车)允许通行时间为夜间0时至6时,不能满足通行需求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允许通行时间可延长为夜间20时至次日7时。
五、系统将对添加的车辆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对于涉及逾期末年检、盗抢车辆等车辆状态异常的,以及所填车辆类型、号牌种类不匹配等情形的,系统将自动甄别并不允许添加。
六、严禁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过本模块网上备案通行。
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需要通行限行区域和道路的,依法应向运输目的地大队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七、对于未备案、未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的货车,经查实,除按闯禁行给予处罚外,还将视情将车辆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禁止网上备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