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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来源:互联网 2023-06-01 11:15:03

办事项目: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监督电话:0794-8252637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地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828485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办理条件:(1)连续工作满一年;

(2)女职工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3)女职工生育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办事流程:女职工生育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社会保险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审批拨付手续。申报时,用人单位应携带已填写的《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流产证明、工资花名册和生育医疗费原始发票及有关证明。

申报材料: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流产证明、工资花名册和生育医疗费原始发票及有关证明

关键词: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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