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次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参保的不需补缴,出生次年参保的需补缴上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报销时需备齐如下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准生证(计划生育证)、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以及正规医疗发票、疾病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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