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经办机构开具转迁证明
办理材料
联系函
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口
1.本市人员户口在外地就业,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2.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外地办理失业登记后户口迁入本市的失业人员。
(二)外地户口
1.外地城镇户口在本市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后,户口迁往外地的失业人员。
办理地点
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清河东路579号
咨询电话
0558-2261285,0558-229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