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保局一览(附地址+电话)
(一)辽宁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二)具有辽宁省户籍,曾在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辽宁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原件4份
3、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书原件1份
4、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4.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5.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办理或交由单位前往办理。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办公电话:024-52435979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路内、1路外、2路、2路区间、4路、5路、7路、8路、10路、11路、13路、20路、21路、22路、26路、28路、29路、34路、45路、103路、505路、505路区间、801路、804路内、804路外、808路内、808路外公交车到 劳动公园 公交站下步行110米。
2、乘坐公交32路、39路、108路、109路公交车到 实验小学 公交站下步行410米。
3、乘坐公交9路、15路、603路公交车到 友谊宾馆- 公交站下步行560米。
4、乘坐33路公交车到 永安桥 公交站下步行6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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