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一、办理条件: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材料:
1、单位缴存信息变更:
①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
②变更后的单位证件;
③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通知书(或相关文件)。
注释:
①变更后的单位证件、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通知书、或相关变更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登记号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内单位的一个记录编号,而不是单位银行账号,不会因为单位信息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2、个人信息变更:
①缴存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
②如个人账户封存期间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提供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①提交单位书面申请;
②相关注销证明文件(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注释:
①书面申请需要加盖公章。如公章已注销,书面申请可不盖章,由法人(负责人)签名也可。
②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前,请先确认清楚单位管理户下是否已无人员继续缴存(即所有人员账户已封存)。
三、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一览
2、网上办理:
申报网址:http://fsgjj.foshan.gov.cn/
①变更单位地址、单位邮编: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单位信息变更”栏目申报。
②变更单位经办人: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网上服务管理”栏目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委托扣缴在途期间不允许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因此已办理委托扣缴业务的单位,如需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需在非委托扣缴在途期间申报。
2、单位经办人的信息发生变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请及时做好交接并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