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为发放对象,非普通住房(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务住宅等)不予发放贷款。
(一)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作出评价意见。
(二)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除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作出评价意见外,还需按本办法第四、五章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贷款,对抵押物价值作出评估:包括可能变现值、可使用期、房屋质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因素的分析和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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