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南海公积金提取根据情况的不同,需要办理以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可不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
3、规划许可证
4、结算发票
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可不提供)
(三)租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温馨提示: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2、家实行房产登记制度,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待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提供新房产证到业务窗口登记确认,才能再次办理提取。
3、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附件: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