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佛医保参保常见问题解答
(一)转入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需同时满足参保人为佛山市户籍且已在禅城区参保;若不能同时满足此条件,需要在离退休前半年确定最终参保地为禅城区且符合在我区领取长期养老保险的条件,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是否符合请看上述的确认待遇领取地的条件。
(1)到转出地社保部门出具养老、医疗的《参保缴费凭证》;
(2)带转出地社保局开出的《参保缴费凭证》、户口本(集体户的提供个人常住户口登记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受理申请,经审核后符合转入条件的,社保关系科开具《转移联系函》;
(3)凭《转移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
注:已退休人员不可以转移社保关系。在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不能办理。
注:办理地址:当前(最后)参保地所属社保分局(自2019年1月1日开始) 。
备注:本市户口且在禅城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关系转入的申请地址是参保所属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二)转出手续
步骤1.参保人带相关资料到禅城区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登记(相关资料请查看《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登记?(缴费凭证打印)》)。
步骤2.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局批准后开具同意转入的《转移联系函》;
步骤3.可由参保人带《转移联系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选择邮寄方式,只需寄《转移联系函》(不需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邮寄)到参保所属分局。若委托他人代办,则需要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书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
注:
① 一般情况下跨省社保关系转出业务须历时3至6个月,市民可致电88881200查询其社保关系的情况。
(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3.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不转移。
各分局接收联系函地址:
分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祖庙
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82340190
保险关系负责人
石湾
禅城区惠景路17号二楼
88017509或88017507
保险关系负责人
张槎
禅城区张槎三路2号张槎社保分局(提示:禅城区社保局张槎分局于2017年5月31日搬迁至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三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82980086
保险关系负责人
南庄
禅城区南庄紫洞路口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82019187
保险关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