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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医保差额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指南(材料+地点)

来源:互联网 2023-01-01 02:59:02

一、办理条件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确定我市为其退休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地的参保人,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在我市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如未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可到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业务。

二、办理资料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其所属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缴费登记,3个自然日后再凭社保办事处出具的《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到所属镇(街)的税务部门刷卡或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 本人持以下资料,到所属的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

1.属于在佛山市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办事处的自助终端机或前台申请办理。

2.属于在佛山市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部门出具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以及未符合享受当地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办事处前台办理。

三、办理时限

1.通过前台办理的,须于每月25日前(含当日)的工作日到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

2.通过自助终端机办理的,于工作日到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

四、办理地点

◇ 所属镇(街)的社保办事处

大良: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容桂: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伦教街道新成路御景坊7座13号铺

勒流: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02号

陈村:陈村镇永宁路宏富楼10-17号

北滘: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

乐从: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龙江:龙江镇人民北路锦屏楼28号

杏坛: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均安镇建安路6号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现时的文件精神,参保人缴费达账的次月1日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由于一次性补足职工医保差额缴费年限按医疗保险缴费一档进行缴纳,因此所补缴的差额年限没有医保个账发放。

六、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职工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计算标准按补缴或趸缴时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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