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居住证制度,就是要保障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认同感,同时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李容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居住证推广实施工作。同时,希望广大来粤建设者充分认识到居住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权益保障功能,积极主动登记办证,配合政府部门携手把居住证制度实施好,为广东经济社会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
(一)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三)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四)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迳送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注册机关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批准设立人事户头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公证书;
(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进度查询
办理地点:
东莞市局治安巡警支队楼流动人口管理大队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城西路191号市出入境办证大楼
联系电话:22481102
东莞各分局地址以及电话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