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从2010年9月6日开始,办理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只要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就可以每月自动提取公积金,该业务目前只限于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或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还不能办理此业务。
从2011年7月4日开始,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普通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同样可以申请此业务。
具体可以参见(委托建设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