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单位经办人变更
(一)办理条件:
《缴存办法》第八条规定:“缴存单位名称、地址等登记信息,以及职工姓名、身份证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或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柜台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八)相关表格下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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