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东莞普通话水平测试4月9日开始报名
一、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条件
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或以上,有正常学习能力,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租住单位宿舍证明)、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能提供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入读公办初中的新莞人子女,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不能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二、新莞人子女怎样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可按以下步骤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①到镇教育办或新莞人招生办(虎门公园旁)领取或在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虎门教育网(http://www.hmedu.com)下载申请表、积分表
②填写申请表、积分表并准备好证明材料
③5月9日至6月3日间到新莞人招生办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表、积分表及证明材料
④6月21日起可上虎门教育网查询积分结果
⑤7月5日起可上虎门教育网查询录取结果
⑥被录取者7月9日到虎门教育办或原就读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⑴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申请人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申请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⑷《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⑸合法固定职业证明:
①在虎门务工者提供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虎门经商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①在虎门购房或自建房者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出租屋者提供所住出租屋登记备案回执复印件
③住单位宿舍者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的用于计算积分的证明材料
⑴申请人父母的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⑵申请人父母的职称证或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⑶申请人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⑷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表彰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⑸申请人父母的《志愿者服务证》
⑹纳税额可积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如何办理《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⑴到宣教办领取或在东莞教育网、虎门教育网下载打印《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并按实际情况填写好
⑵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到本人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计生办签署意见盖章
⑶到虎门镇政府计生办签署意见盖章。(该项证明可提前办理)
六、新莞人员工如何办理在莞服务年限证明
⑴到宣教办领取或在东莞教育网、虎门教育网下载打印《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审查明细表》和《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并按实际情况填写好
⑵向虎门人力资源分局(劳动分局)提交表格和劳动合同、工作证、入职登记表、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劳动分局取回《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在莞服务年限证明可提前办理)
七、暂时没有办好《广东省居住证》怎么办
暂时没有办好《广东省居住证》的新莞人,可持身份证、暂住证等有效材料,到虎门分局办理居住登记证明。凭居住登记证明,一样可以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居住登记证明可提前办理)
八、如何办理学历验证证明
持有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咨询电话:22680795)或东莞市人才市场学历验证中心(咨询电话:22021666转611)办理学历验证证明。
九、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的时间
今年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的时间为5月9日—6月3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十、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能否全部被公办学校录取
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制,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和参加社会保险、纳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计算积分。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按积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额满为止。因此,不是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都能被录取。
十一、公办学校接受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的年级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不接受其他年级的转学学生。
十二、办理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事务的职能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新莞人招生办地址:教育路宣传教育办一楼(虎门公园旁)咨询电话:85020836
虎门人力资源分局(劳动分局)地址:行政区(虎门法庭旁)咨询电话:85111130
虎门镇计生办地址:虎门镇政府一楼咨询电话:85519401
十三、哪些新莞人子女可以享受虎门镇政府的优惠政策
⑴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期3年及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并在虎门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的子女;
⑵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虎门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的子女;
⑶东莞市优抚对象的子女;
⑷其他有突出贡献的新莞人的子女。每年可享受虎门镇新莞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由宣教办根据当年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方案,经镇委镇政府批准后,报东莞市教育局备案。
十四、享受虎门镇政府优惠政策的新莞人子女怎样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享受虎门镇政府的优惠政策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先领取或下载《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适用于优惠政策),按实际情况填好后与证明其具有享受虎门镇政府优惠政策资格的材料,一起交到宣传教育办(虎门公园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由宣传教育办审查并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入读公办学校。